律制與調音    廖錦棟

    音律是簫重要規格之一,其律制與所演奏音樂種類息息相關。音律也是音樂呈現的美感的重要基礎。因此洞簫音律的概念也是再選擇洞簫時必須了解的。傳統的洞簫製作者多數根據樣板製作,深入音律而製作的人較少,也是市面上簫品質差異很大的原因。

一.傳統音律

1.七律

        這是民間音樂採用勻孔笛簫,轉七調的音律模式,在八度之間刻劃七個音階,這原始音階接近於七平均音階,但其實際運用上,演奏出的音樂,某些音是屬於浮動音階,典型例如乙(7)凡(4)相鄰兩音”上(1)”與”六(5)”,它是隨機而配合接近小三度的需要而降低音高。實際操作上是乙凡兩音孔閉著,這樣的音階是浮動(會把閉孔上方的音孔吹音下降),因為乙凡兩音為在傳統音樂的五聲音接旋律中,它是屬於”過路音”,不常用,手指經常閉著,而這樣的習慣模式,也讓小三度(35與61)更自然。

        典型的七律音階是北管吹場,嗩吶為主的旋律,與及北管戲曲中以吹管(笛簫)為拖腔的音樂型態。

2.折衷律

        弦樂的品相音階與勻孔吹管的融合結果,弦與管互動下的折衷律。品相音階的絃樂器,例如琵琶,若內弦各音與外弦各音有同音異位的應用時,只有十二律可以完成,這十二律的絃樂器與接近七律的管樂器互動下,吹管的勻孔距離被擴大,擴大的七律音階再配合前述的閉乙凡音孔(修正指法)的結果,與十二律音階比較接近。

        折衷律是傳統音樂的主流,尤其南管就是典型代表。詳細內容請參照另篇南管音律

3.十二律

        中國的古音律採六律與六呂成為十二音律,此十二音律為五度相生律或三分損益法所產生。接近於自然純律的音階。採用吹管或弦長三分之一之損、益,取得五度音與四度音,又以律呂相生,產生二度三度音階,其四度音與五度音與純律同。

  純律為物理自然泛音所產生的音律,它為頻率的倍數關係,因此最和諧,不過它與五度相生律一樣都是十二不平均律,轉調上很困難,在實踐上以基礎音定”宮”音高,相互音高以泛音調定,就可以到和諧純律與轉調上的兼顧。其典型為古琴,古琴以和諧的泛音為重要音階,以純律方式演奏,按音無品位關係,又可以兼顧五度相生律。

 

二.現代音律

1十二平均律

        十二平均律是由明朝律學家朱載堉所提出,早於西方五百年出現。他將三分損益法所產生的五度相生律無法還原的問題解決了,其實五度相生律是純律的物理和諧倍數關係,每個調性都會衍生不同的頻率差異音階,為了轉調的實用性,平均律的出現雖然解決了轉調問題,卻也產生另一個和音不夠完美的問題。

        十二平均律將八度間(倍頻),刻劃成平均的十二個音階,以12根號2為基數(1.059463094)為音階間格,這樣完整的十二個平均音階就可以讓12個調性圓滿轉換,每個音階都可以吻合應用,鋼琴是十二平均律的典型樂器,西洋音樂之父巴哈就以此十二平均律編寫了十二種調性的古典樂曲,為十二平均律完整樂曲之始。

2純律

  十二平均律雖然解決了轉調音階的問題,卻出現了和絃的問題,純律是以物理的頻率倍數關係為基礎,其音樂的和絃泛音等,都是在物理的自然基礎下,因此和音最美,最和諧。其八度間音階關係如下:

1=1, 2=9/8, 3=5/4,  4=4/3, 5=3/2, 6=5/3, 7=15/8, 1.=2,

        這些倍數關係完整的音階,與十二平均律所產生的音階,是有些差異的,為了兼顧轉調的方便性,與音階的和諧性,以十二平均律為轉調基礎(基音),以純律為相對音階關係修正,是為現今最被應用的方式。例如C調,以C音為基音是261.6HZ,純律的D是294.3HZ,平均律的D是293.7HZ﹔純律的純五度G=392.4HZ,平均律的G=392HZ。這樣的差異,由演奏者在和音時修正。這樣的修正在弦樂:提琴類無品相音階,與吹管類俯仰口風都是容易達成修正,唯有鋼琴是無法在演奏中修正音階成純律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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