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十二律與七律之折衷

由於南管調式由管樂器的轉七調模式延伸而來,在轉七調的管樂器中,是在勻孔制管才能達成。明清律家方以智在【通雅】中提到「以笛列七,則尺、上、乙、五、六、凡、工是也。.....每一調則閉二字,如閉凡、上二字,則為平調,閉凡、乙二字則為正調,閉五、尺二字則為梅花調,閉六、尺二字則為絃索調,閉五、工,則為淒涼調,閉乙、工,則為背工調,閉上、六,則為子母調」。方以智所述與筆者實際演奏吻合,七律笛以閉兩孔來吹奏常用的五聲音階:56123;將4、7音孔蓋上,使七律的小三度接近十二律,當時以固定調式記譜,因此各種調所蓋之兩孔每調不同,其實若以首調制而言,乃將乙凡二音孔蓋著就是了,典型五聲音階中很少有乙凡音,蓋住正好可以使小三度音高與十二律制接近。

因此使琵琶的十二律音制與簫品的七律制,有了折衷融合的現象,此現象在〔南管音律〕章節中詳述;就現今館閣活動中,偏向洞管,普遍僅吹四管的簫而言,更有進一步十二律化的現象。

勻孔南管簫,除了在開孔近距音口,使八度音加大以協十二律外,因為南管簫指法中,五空 X加蓋前一孔下的四孔,就其音孔而言有稍高情形,因此其勻孔結果,將會“士”孔偏高較少,“一”孔不偏低;其音準有誤差音者,只剩下倍思孔而已;倍思孔因為同樣用於四空管之四空六音,若倍思音提高,四空六會太高,因此倍思音才以入士音取代於重要的大譜演奏中。筆者製簫將倍思孔稍做調整,使之音準接近琵琶,並將此孔孔徑保留稍小,以維持四空六音準,就此結果,與琵琶音準更能相和。南音初探附錄中,日本正倉院所留唐朝尺八照片,其倍思孔與筆者所製簫,不謀而合。

就實際樂器來說,琵琶品相的音位距離可以很精準地以十二律制制定,明朝律家朱載堉就提出精準的十二律弦長比例距離。但筆者對台灣諸多管閣的古琵琶做了解,發現其共同現象是,在五度音與八度音上有稍高的情形;筆者曾經在演出前的調音中,發現南管前輩們的音感,在五度音上也有略高的情形,以二弦定音為例,依他們音感所調之音,其五度音差通常較大。可能是長期在南管音樂的薰陶下的自然現象。

筆者對多數古老琵琶作音高測試,普遍的老琵琶在品相距離上有與七律洞簫相遷就的調整,在第一相(六音),與第一品(一音)有偏低現象,還有第四相(士音)與四空X有偏高現象。都是為了與簫音律的配合,唯有正X音與倍思音琵琶與洞簫並不吻合,普遍洞簫的正X音都高于琵琶,原因是洞簫後孔普遍開孔過高,倍思音都低於琵琶,原因是洞簫的倍思孔與四空六是同一孔的騎牆音,是傳統簫所需改善的地方。在四空X的部分因為傳統簫指法的關係略作調整指法就改善了此問題。

在極高音部分,極一及極X,琵琶也修正與洞簫同,有稍低的現象。因此看來南管音律有其獨特之處,在音律上雖然近似於十二平均律,卻存在著七律制的餘韻,使得其更顯古樸風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