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琵琶品相與簫笛關係
雖然洞簫指法上修正接近十二律音階,但其音準仍有些為差異;在琵琶上品相位置並不完全依照十二律之尺寸定位,其五度音與八度音差仍然有稍高之處,其原因除了與洞簫五度音仍偏高之外,與品簫的音律有關。
琵琶品相設置融合了洞簫與品簫音階關係,簫笛在指法上,各有種四常用的指法,在洞簫上為筒音為5的五空管(G調),筒音為2的五空四X管(C調),筒音為6的四空管(F調),筒音為1的倍思管(D調),及筒音為3的四不應(bB調)。除了四不應外,南管工尺譜上都以筒音為工。在品管中,有筒音為2的四空管、筒音為1的五空管、筒音為5的五空四X管、及筒音為4的倍思管。
筒音 笛 簫
1 五空管 倍思管
2 四空管 五空四X管
5 五空X管 五空管
6 四不應 四空管
4 倍思管
3 四不應
在管樂器常用指法中,五度音差的指法是兩組種常用指法,便於更換樂器的使用,此用法普遍於其它傳統樂中,例如歌仔戲中,常用的曲調是F、G、C,D使用簫及梆笛(高簫八度的d笛)時,以筒音6、5、2、1吹奏,若使用曲笛時,採c笛之筒音2、1、5、4吹奏。此模式也同樣應用於南管的洞簫與品簫間,只是品管時,音高高洞管一度音,琵琶則調降音階,將原來子線“工”音改和笛子之“下”音,琵琶音位升高完全四度,工音升到原來士音的位置,琵琶在品相設計上,考慮了兩組指法,其排列關係隔空弦一全音後的四相,隨後有一組以第四相隔一全音的四品,規則地往上移四度。
[ 四相
] [ 四品 ]
工 |
六 |
|
倍思 |
士
|
一 |
|
五X |
四 X |
高 工 |
極 六 |
|
極 士 |
極 X |
|
洞管
下 |
倍X |
X |
|
工 |
六 |
|
倍思 |
士 |
一 |
五 X |
四 X |
高 工 |
極 六 |
|
品管
琵琶在品管上,指法及絕對音高都有調整,在台灣品管與洞管相差一全音(大二度),使用同一支笛子可以同時應用於洞管品管音階,不須更換;大陸的品管以調高小三度音階,笛子則須改用bE笛,但此音階卻接近台灣品管,原因是台灣洞管音高將近標準律之半音,據聞台灣南管自古如此。從九吋黃鍾之長實驗,也在#D之音階,就尺八為倍黃鍾之長推論,南管“工”音乃洞簫之筒音,為黃鍾之低八度音,因此推論台灣南管音階為古風所留,有此可能。